2016年10月17日 星期一

臺北市私立新民國小「快樂閱讀護照」認證獎勵辦法


一、目的:本校為養成本校學生閱讀優良讀物的習慣,鼓勵學子加強閱讀;特為激勵本校新民少年的學習興趣,提昇學子閱讀的廣度與深度,藉此增長知識、豐富生活,以養成優質的人文素養。本校擬建立一套學生閱讀學習成就的認可制度,即透過學生閱讀書籍的質量相關資料,協助學生做好終身學習的紀錄,發展永續學習的契機。
二、依據:本校閱讀推動小組決議,推廣「快樂閱讀護照」計畫辦理。
三、實施辦法:
1) 透過「快樂閱讀護照」的認證獎勵,推展本校優質閱讀風氣。
2) 閱讀資料:包括紙本書和非紙本電子書等相關文件資料,如圖書、有聲書籍、光碟、電子媒體、網際網路等各種學習資源。
3) 認證方式:口頭報告、筆記、心得分享、閱讀摘要等,可經由家長證明、送由老師或圖書館人員於「快樂閱讀護照」上認證欄蓋章 即可。閱讀的圖書每十本中,需包含兩本以上由教師或圖書館人員認證。五篇文章等同一本書計算之。另依全校、鄉鎮區、縣市、全國或國外比賽得前三名者,依序給予獎勵。
4) 獎勵:每學期累計「快樂閱讀護照」認證欄記錄達十次以上者,頒『新民榮譽之星』獎;二十次以上者,頒『學士獎』;達三十次以上頒『碩士獎』;四十次以上頒『博士獎』;五十次以上頒『榮譽博士獎』予以鼓勵。
四、本獎勵辦法經校長核准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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